EB1A为美国职业移民中首个类别(EB1)的首要项目(EB1-A),与此看似无关的NIW则归属EB2类别中的特例。
尽管能否获得绿卡极为关键,但对于前述排名的高低却无需过于迷信,实际操作中需关注的是EB1较EB2的更快速排期优势,截至2023年3月,EB1的约一年排期满于现状,而EB2的约三年半排期仍待解决。
这其中究竟有多少人是自主决策,又有多少人是无奈之选呢?答案是肯定的。原因在于,大多数移民申请人对EB1A或NIW的申请规则及相关法律条款缺乏深入理解,他们的判断主要依赖于对法律条款的解读以及咨询移民机构或律师的意见。然而,EB1A的申请如同许多法律案件,除了明文规定外,更多地依赖于实践经验和以往案例。由于各家移民机构对法规的理解程度不同,申请人可能因自我判断不足或收到错误信息而误以为无法满足EB1A的申请条件。
相比之下,NIW在公众认知中被视为相对简单易行,且移民局官方数据显示其批准率高于EB1A约15%-20%。因此,部分申请人在此背景下选择了NIW。然而,也有少数申请人对自身条件有着清晰认识,通常来自知名大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这些人虽然有望申请EB1A,但在了解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后,认为过程繁琐或面临公司内部制度限制,从而选择放弃EB1A,转而申请NIW。因此,选择何种申请方式,关键在于评估代理机构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多数情况下,申请人会选择同时申请EB1A和NIW以确保成功率。
掌握双申策略,既可实现“双重保险”,亦有助于提升效率。若申请条件尚不完备,但EB1A已出现排期现象,可先申请NIW以锁定排期优先日期,随后再申请EB1A,借助NIW的优先日期进行排期,实属一举两得。然而,并非所有EB1A申请人均符合NIW的入门标准,因其对学历和专业领域有所要求,甚至高于EB1A的部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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