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1A移民申请时,我们应该怎么面对审核员?
在获得审批时,申请人需提供最具说服力的理由及充足的证据。尽管美国移民局未列出具体标准,但审核员须确信您的申请具有竞争力。
若论点拖沓乏味,审核员可能在理解您的优势之前就失去了兴趣。然而,过于简略缺乏有力证据同样不足以使其信服。

优秀的申请往往兼备有力明确的论证,详尽可靠的证据以及严谨排除无关信息的能力。与其他移民类别不同,EB1A申请之成败主要取决于论点的强度和有效性。
同时,应精选最具说服力的证据,如已获得足够的国际或国家级奖项,无需再附带省级或市级奖项。
学术论文只需提交包含期刊名、文章名、发布日期、作者等关键信息的首尾两页。选择性地提交最强证据,避免添加无法充分支持或无关的证据。
申请中的证据可分为主观和客观两大类。尽管主观证据(如推荐信、专家证言)具有一定影响力,但审核员仍需参考客观证据,因其更为权威。
在评估和准备申请时,首先应收集和整理客观证据。若申请被拒,通常因证据不足或不合格。
如今,申请审查更注重证据审查。我始终坚持,提交申请时,申请人应清楚自己能否获得批准。提供充分坚实的证据是案件成功的关键。